其他

培训费出新规!岁末年初,公职人员履职要算清这些钱

2017-01-06 山东费县检察院



1月4日,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。培训管理费最高标准合计760元,最低标准合计550元


而在此前,对于会议费、差旅住宿费、公务接待方式,国家也出台过相关规定。


临近岁末,公职人员不仅要过好“年关”,更应从2017年伊始就把握好“度”。以下这些“红线”,一定要牢记!


培训费

出新规!最高标准760元/人天

 

1月4日,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。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培训管理办法相比,标准有所提高,最高标准合计760元,最低标准合计550元

01

培训费包括什么?


培训费指的是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,包括师资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场地费、培训资料费、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


02

新的培训费标准具体怎么定?


  新办法中,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,分项核定、总额控制,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。


培训类别包括三类,省部级及相应人员、司局级人员、处级及以下人员。其中,省部级及相应人员培训费最高,为760元/人天,司局级干部为650元/天,处级及以下人员为550元/天。

 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

而在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中曾规定,培训费为单一标准,其中住宿费180元/人天,伙食费110元/人天,场地费和讲课费100元/人天,资料费、交通费和其他费用60元/人天,合计450元/人天。


办会

“红线”要牢记!

 

年关将至,各种总结会、评比会、联欢会也接踵而来。会议费要怎么花?除了遵循相应的会议费标准,这些“红线”办会时也需当心!


01

会议经费不能超!


  今年6月,财政部印发《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》(下文简称为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明确了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:一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760元,二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650元,三四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550元。


02

这些会不能开!


  未经批准,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、庆典活动,不得举办论坛、博览会、展会活动。


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


03

这些地方不能去!


  ①旅游景点



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-十三陵、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、五台山、太湖、普陀山、黄山、九华山、武夷山、庐山、泰山、嵩山、武当山、武陵源(张家界)、白云山、桂林漓江、三亚热带海滨、峨眉山-乐山大佛、九寨沟-黄龙、黄果树、西双版纳、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。


  ②跨地区办会



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,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;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,必须报同级党委、政府批准。


  ③高档套房



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,不得安排高档套房


04

这些钱不能花!


 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、复印机、打印机、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;

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;

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

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;

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


公务接待

“吃住行送”需得当!

 

在公务接待方面,广大干部一定要严守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》、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等规范,切莫心怀侥幸栽跟头。

 吃 

陪餐人数有限制  应当供应家常菜

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指出,确因工作需要,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,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;超过10人的,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/3。



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。不得提供鱼翅、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,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,不得使用私人会所、高消费餐饮场所。

 住 

不同地区不同标准  应以标准间为主

去年4月,财政部公布了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》,按出差目的地和公职人员级别的不同,标准也有差异。


  • 部级官员出差北京、上海的住宿费标准最高,为每人每天限额1100元;而到西藏除拉萨之外的其他地区住宿标准最低,为每人每天500元。

  • 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最高的城市为每人每天650元,最低的城市为每人每天300元。

  • 处级及以下干部,最高的为每人每天500元,最低的为每人每天200元。

 

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中明确,接待住宿应当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,执行协议价格。



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,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。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,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。


 行 

集中乘车、合理使用、控制随行车辆

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,合理使用车型,严格控制随行车辆。



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,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。


迎送

七个“不得”需记牢


①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、车站、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;

②不得跨地区迎送;

③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;

④不得安排群众迎送;

⑤不得铺设迎宾地毯;

⑥地区、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;

⑦严格控制陪同人数,不得层层多人陪同。



转自:人民日报


山东费县检察院

长按二维码
关注我们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